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
第16號
《礦山(shan)救援規程》已經2024年(nian)4月(yue)15日應急(ji)管理部第12次部務會(hui)議(yi)審議(yi)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4年(nian)7月(yue)1日起施行。
部長 王祥喜
2024年4月28日